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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此惊人的作品,居然会出现在废纸箱子里?
迪金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。
她最开始还在当记者的时候,也曾用博兹这个笔名给报纸投稿过短篇作品,真正写过短篇的她才知道,某种意义上,短篇其实比长篇还要难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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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篇作品尚且还可以用冗长的字数来掩盖剧情的矛盾和人物的扁平,只要足够勤奋,字数一多,读者到后面也记不清你有什么问题了。
而短篇也正是因为篇幅短,所有的问题都显而易见。
想要写得好,就必须要在有限的篇幅里经过精巧的设计和运作,才能让给人留下印象。而想要留下深刻的影响,那就更需要在构思上下大功夫。
就像造个巨大的蒸汽机很容易,但造个能装到马车上的蒸汽机就很难,甚至到现在都还没有人成功呢。
正因为写过,知晓其中的不易,所以她才为《项炼》这篇作品惊为天人。
如此精巧的反转设计,新颖巧妙的构思,寥寥几千字就把人在命运面前的无力和一个爱慕虚荣,却又在生命跌落谷底之时候勇于承当,敢于吃苦的人物刻画得淋漓尽致。
更加难能可贵的是,最后那反转并非为了反转而反转,在看完之后重新返回开头就会发现,作者其实早有伏笔,细心的人应该一开始就能看出来:
福雷斯蒂埃太太慷慨痛快的将项炼借出,归还的时候也漫不经心,这就暗示了她其实并不把这串项炼看的很重。再有钱的太太应该应该也不至于把36000法郎的首饰看的那么轻。
从结尾福雷斯蒂埃太太的惊讶来看,她大概也不知道当时还回来的项炼是真的,双方都被蒙在鼓里,更是放大了出人意料的戏剧性,产生了极其震撼的效果……
没写过小说的,观之如井中蛙观天上月;若是写过小说的,观之如一粒蜉蝣见青天。
这样一篇杰作,差点就因为审稿人水平低下而永远不见天日了。
还好自己刚才多瞥了这一眼。
迪金丝按捺住心中的激荡,转过头问那个年轻编辑:「这个废稿箱里的稿件,我能再看看吗?」
既然真从这里捡到了宝,那说不定还有呢?
可要再看看。
本来一开始她还产生了要不要提醒一下这个年轻编辑的想法,让他再好好看看自己手上的这篇《项炼》。
但是这个想法马上就被她自己推翻了。
人家有眼无珠,错过了这样的好作品,自己干嘛要帮他们?
直接拿走,回去刊登到自己报纸上不好吗?
自己现在也是一家报纸的主编诶!
「随意。」那个年轻编辑还是头也没抬。
只是废稿的而已,有什么不能看的?
迪金丝美滋滋的开始在这个废稿箱子里不断翻找,强忍着看下了无数的烂作,化身赤石英雄,才终于在一箱子石里又拣出了虾仁:
「第二天一早,警厅的法官宣判说:『在布莱克维尔岛上监禁三个月。』……」
迪金丝看完后将这篇小说的最后一句话又复述了一遍,心头萦绕着异样的情绪,好像有很多话压在嘴边却又说不出来。
这种奇妙的感觉,真是有趣。
这个《警察与赞美诗》也是一个优秀的作品。
能写出这样作品的人,怎么还能是名不见经传的新人呢?
她开始对作者是谁感到好奇,于是看了一下最后一页的署名,那是一个自己完全没有见过的名字:多里安·温彻斯特·怀特。
这个名字……是不是……
她又赶快拿出《项炼》的稿纸,发现末尾的署名居然也是多里安·温彻斯特·怀特。
迪金丝:!!
这两篇居然都是一个人写的?
其实稍微一想,这两篇文章都是有着巧妙的构思,在结尾精巧的反转,要说就是一个人写的也不是不可能。
不过这样的话,那就更加不可思议了。
能写出这样水平短篇的人,居然现在还一文不名,自己甚至都没有听说过他的名字。
难道对方真的是个尚未被发掘的新人?